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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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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鉴定中心(考试办),各鉴定所(定点考场),各相关机构:
我国年初由于受疫情影响,暂停了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相关工作,现结合疫情防控最新形势要求及我市鉴定实际情况,根据省厅《关于恢复开展线下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人社函〔2022〕147号)(附件1)及《关于调整2022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技服〔2022〕38号)的文件要求及精神,有序恢复我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时间
(一)日常鉴定及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日常鉴定及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时间仍按照提前上报考试计划统筹安排。
(二)全省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上半年统考时间调整为2022年7月18日。
(三)全国统一鉴定。上半年鉴定时间调整为:保育员2022年7月25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2022年7月26日。下半年鉴定时间调整为:保育员2022年11月21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2022年11月22日。全国统一鉴定具体安排详见《广东省2020年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安排表(更新版)》(附件2)。
若因国家政策或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导致暂停、延期考试调整,将按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职业技能鉴定(含全国统一鉴定和日常鉴定)报名资格审核方式调整为网上审核,考生无需到现场。考生务必在规定报考时间内,登录无忧考试网(http://www.51ks.org.cn,以下简称“无忧考试网”)进行实名认证、注册报名(其中日常鉴定职业申报还需输入鉴定所提供的验证码)、上传合格电子照片和电子材料(要求详见附件3)以及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具体操作可查看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技能鉴定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栏目”的《鉴定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结合省中心文件精神,各县(区)鉴定中心(考试办),各鉴定所(定点考场)及相关机构在组织考生完成全省统一鉴定报名后,需对考生个人信息、照片等进行初审,初审完毕后还需向市考试办提交《职业技能统一鉴定报考数据确认表》。
各县(区)鉴定中心(考试办)按照属地化原则,组织开展日常鉴定申报工作,对考生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向市考试办提交《日常鉴定考务计划数据确认表》。
市直全日制院校在校生批量报名,还需向考试办提供考生所在院校统一出具《全日制院校考生报考证明》。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增强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按照《关于恢复开展线下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人社函〔2020〕147号)要求,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各鉴定所(定点考场)要结合本机构疫情防控情况,如实填写《鉴定所(定点考场)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承诺书》(附件7)上报所属鉴定中心(考试办),市直鉴定所(定点考场)需于考前5个工作日扫描上报至市考试办鉴定考务室。
(二)妥善处理受疫情影响的相关考试安排。对于在疫情前已经提交鉴定申报,但未能如期开展考试的日常鉴定考试计划,各鉴定所应主动协调考生重新确定考试时间,并向所属鉴定中心提交新的考试安排计划。对于在疫情期间已参加线上培训,但未能参加考试的人员,各县(区)鉴定中心、各鉴定所应通过调整考试计划、增加考试批次等方式加大组织力度,确保考试活动平稳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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